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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6 11:41:48 南方网
近年来,中山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通过政府筹资兴建、收购、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加快解决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步伐。先后建成了13个解困小区,共解决住房困难户9673户。
一、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2000年以前,中山市住房保障政策以出售解困房为主,由政府拨款开发或购买房源分配给解困对象购买。从2000年起,向住房困难和经济困难户推行廉租住房政策,向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2004年市政府出台了《中山市落实十项民心工程解决城区特困户住房困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住房保障办法。目前,中山市住房保障对象是城区家庭人均收入320元以下的低保家庭,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为主,租金核减为辅。从2005年底起,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初步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
近年来,全市不断加大住房保障资金投入。一是市财政先后投入12亿元建成8个解困小区,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建设解困房、安居房8554套,妥善解决了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双困户”住房问题。二是市财政投入4800万元,在南苑新村、兴中花园、永怡花园及政府直管腾退公房中组织房源548套用于安置住房困难户。三是市财政投入1255万元,解决旧城区公房租户中的危、旧、挤拥户问题,维修、翻新住房2172间,受益居民3250户。并对困难公房租户实行租金减免,共减免租金22.4万元。四是市财政出资6000万元兴建解危、解困小区居安苑。投入2800万元收购东港湾商品住宅和孙文东路159号住宅作为解困房源。投入650万元重点对镇区简易房屋进行改造,改建房屋10000多平方米,解决了189户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同时,市政府计划投入7000万元,把60、70年建造的预制构件公房进行改造,工程完成后城区1300多户公房住户的居住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
三、廉租住房管理逐步规范
目前,中山市建立了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登记、轮候、退出等管理机制。建立《中山市城镇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对房改、解困住房等历史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入库,按户建立低保家庭住房档案,实现对全市城市住房保障的综合管理和对低保家庭住房情况动态管理。随着住房保障能力增强,将逐步提高住房保障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中山市人民政府)(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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