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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8 14:52:52 中山商报网络版
10月15日,东凤镇东兴社区周老师收到文件通知,他和老伴去年买的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将并入全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据了解,周老师将与其他目前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25.6万镇区居民一起,从明年1月1日开始,同城区市民一样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服务。
去年8月,周老师和老伴都买了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他们发现,买的医疗保险和在中山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儿子的医疗保险很多地方基本相同,只不过管理方式、支付限额等有一些的差异。周老师从文件通知中得知,明年起这些差异都将不存在,因为他们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儿子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了。
昨日(17日),记者向有关部门了解相关情况,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科有关负责人说,明年1月1日起,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医疗保险待遇、基金合并统筹使用。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后,参保人按规定享受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原参保方式和医疗保险费征收模式仍维持不变。
据了解,由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筹层次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群众受惠面更广。
据悉,这次合并还对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更多的调整,这些调整将增加群众参保人的利益,如取消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与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相挂钩的规定,参保人自缴费次月1日起,因病住院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参保人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保人因病住院发生超起付额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在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调整为90%;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调整为80%;转市外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调整为78%;调整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24000元调整为25000元。(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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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见习记者 陈观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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