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局5月1日开始受理出口企业检验申请
产品出口到埃及的东莞约160家企业要注意了,今年7月1日之前,出口到该国的工业产品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装运前检验,无检验证书的货物极有可能被退回。这是笔者日前从东莞检验检疫局获悉的。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埃及贸易工业部签署了《关于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协定: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办理中国出口埃及工业产品的验证放行。实施装运前检验的监管产品范围为工业产品,检验内容包括实物检验、检测、核价和监装等。
东莞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受理出口埃及工业产品的检验申请,直到7月1日之前,这两个月为缓冲期。企业的产品一经检验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就可拿到检验证书。届时,对外贸易关系人可根据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的要求向检验检疫局申请检验,申报检验的程序、时间和单证要求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执行。据统计,东莞地区约有160家企业有产品出口埃及,涉及的产品有家具、玩具、鞋类、机电产品等。
东莞检验检疫局特别提醒相关出口企业:由于实施装运前检验的监管产品范围将涵盖目录内和目录外全部出口工业产品,各出口企业应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装运前检验,避免临时因无法提供装运前检验证书而遭埃及主管部门退运;及时做好申请装运前检验准备,重点掌握埃方有关货物品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向外贸方面索要埃及标准,避免货物在埃及口岸通关受阻;客户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装运前检验的事项,预留出足够的检验监装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编辑:钟素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