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汕尾市大力整治公路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等“三乱”现象,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汕尾市公路“三乱”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目前,汕尾市国道、省道、县道和镇、村道路以及水路基本无“三乱”,实现了路桥无阻,道路畅通。近日,汕尾市治理“三乱”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的考核验收,成为继广州、深圳等市后第四批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地级市之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创建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成立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了对交通、交警部门等基层站(所)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健全执法和收费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有关执法程序,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持证上岗,统一着装,统一执法程序,统一处罚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此外,市政府还拨出专项经费,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等设备,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对纠正公路“三乱”问题,汕尾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下大力气整治的同时,注重解决产生公路“三乱”问题的根源,从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保障执法部门经费、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办法入手,积极探索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的根本方法。
一是加强了群众监督工作。有关部门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及设立宣传栏、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形成了全社会的监督。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多次印发业务宣传单,在车站、收费站等公共场所发放给司机和市民,在国道、省道明显处竖立3块大型标语牌和35块举报牌。同时,要求交警、交通、林业等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出关于治理公路“三乱”承诺书,并在单位门口树立承诺牌,公开本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方便群众投诉和监督,形成社会共同监督公路“三乱”的良好氛围。
二是把治理公路“三乱”和依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针对个别部门以举报为由,上路查走私和收缴规费等问题,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违规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要求正确处理履行职责与公路“三乱”的关系,明确要求公安、工商、烟草、盐务等部门不能以举报为由上路乱查乱罚,而应该通过堵源头或者跟踪到终点的办法进行查缉,有效制止多家上路执法问题。
三是保障执法部门工作经费。针对部分县、区因为经济较薄弱,而采取经费与部门罚没、规费收入按比例提成解决正常经费的问题,市政府确定了各县(市、区)和市直执法部门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做法,保证执法部门正常工作经费,有效地防止了执法部门乱罚款、乱收费提成作为本单位开支的问题。
汕尾市把明查暗访作为遏制公路“三乱”的重要手段,每年都组织200人次以上的巡查,在重大节日期间,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对汕尾市收费站、公安执勤点、交通稽查站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多发地区和路段,实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据统计,1998年以来,汕尾市共查处公路“三乱”案件(问题)49宗,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其中2001年10宗、2002年7宗、2003年6宗、2004年2宗,公路“三乱”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通过大力整治和规范管理,汕尾市有关执法部门初步树立起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从根本上防止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改善了汕尾的投资环境,群众反映良好。(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