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9 15:10:30 汕头日报网络版
昨天(18日)下午,汕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汕头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粤东工作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进行部署。根据汕头市创建活动的目标思路,汕头市将力争经过5年的创建,在2011年进入广东省文明城市行列。市委书记黄志光强调,创建文明城市,不是为了拿一块牌子、争一项荣誉,而是一项推进经济发展、优化城市环境、造福人民群众、提高文化品位、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的龙头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全市各级党政和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全面领会创建文明城市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以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成效推动汕头实现振兴和崛起。
市长蔡宗泽主持会议。市领导陈奕威、陈茸、陈香兰、郭大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许景峰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茸就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决定作了说明。副市长郭大钦宣读市文明委关于命名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先行示范单位的决定。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等15个单位被命名为汕头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先行示范单位,并上台接受颁牌。
文明城市,是指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汕头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粤东工作会议、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加快建设粤东城镇群中心的战略定位和《汕头市“十年大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加快经济发展、全面振兴汕头为主线,以提高人的素质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重点,以创建文明区县、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培育文明市民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虚功实做,全民参与,共建共享,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力争经过5年的创建,在2011年进入广东省文明城市行列,实现经济蓬勃发展、社会繁荣稳定、民主法制健全、群众富裕安康,使城市面貌明显变化,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使汕头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路更畅、城更美,并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加快推进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生态型海滨城市建设,推动汕头的全面振兴和崛起而努力奋斗。在创建活动中,汕头市将通过加快推进经济建设,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活动和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举措,达到“经济发展、环境优美、文化繁荣、生态良好、风尚文明、社会和谐”的创建目标。
黄志光在讲话中指出,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把握内涵,提高认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力抓好创建省文明城市这一龙头工程。文明城市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和谐统一体,是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城市发展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标。创建省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加快汕头发展,振兴汕头经济,加快建设粤东城镇群中心,推动实现全面振兴和崛起;着眼于增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能力,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汕头城市竞争力;着眼于促进人与社会全面发展,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构建和谐汕头,把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百姓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创建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粤东工作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实际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件事关汕头发展全局的大事,是一件惠及汕头百姓的民心工程,是加快建设粤东城镇群中心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全市各级党政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一项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
黄志光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载体,推动工作、推动发展、推动落实、推动人的素质提高,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是一场综合性战役。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对照省文明委制定的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决定和市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要跳出创建抓创建,把创建文明城市置于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的大局中来定位,置于提升汕头形象、增强汕头实力、扩大汕头影响的视野中来思考,置于为民解忧、为民谋利、为民造福的要求中来运筹,把文明创建与加快发展、提升形象、改善民生高度统一起来,力求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创建工作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推动汕头加快发展;把创建工作与城市规划建设结合起来,高起点谋划建设粤东城镇群中心;把创建工作与城市管理结合起来,努力打造管理科学、和谐有序的城市;把创建工作与提高人的素质结合起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大市建设。
黄志光指出,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要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加快汕头发展,加快建设粤东城镇群中心,从城市实力上体现城市文明。要加快发展,就要坚持把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作为加快汕头物质文明建设的动力源泉,为实现创建文明城市夯实经济基础;要加快发展,就是要坚持好字当头,以好促快,更好更快,推动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进三大经济带规划建设,拓展城市和产业发展空间和功能;着力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工业在加快建设粤东城镇群中心的支撑作用;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节约和治污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加强节能减排和集约用地工作,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着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扩大招商引资,推进全民创业;着力加快汕头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老区山区开发建设和脱贫奔康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要以提高人的素质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重点,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从城市形象上展示城市文明。要通过两三年的努力,使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有一个大的改善,汕头的城市面貌有一个大的变化。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一批交通重点文明项目建设,加快一批市政道路的改造,加快一批城市环保设施的实施,加快一批城市灯光工程的建设,加快一批文化设施场馆的建设和一批旧城区的改造,加快一批绿化美化工程。要提高城乡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水平。多种树、种大树、种好树,因地制宜,粗细结合,合理选择树种,做到一路一树、一街一景,景中有树、树中有花、乔灌结合,改善绿化的生态效果和景观效果,形成具有海湾特色的城市绿色生态体系和绿化景观体系。加快一批城市雕塑、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大力实施灯光工程,重点对汕头内海湾南北两岸及海湾大桥、?石大桥、?石风景名胜区,以及海滨路沿岸标志性建筑的城市照明进行系统规划和改造,形成山、海、城相映成辉、特色鲜明的城市灯光夜景。要加强文化重点设施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抓好市博物馆、汕头戏曲学校等一批文化重点设施建设,抓紧规划汕头美术馆、汕头文化艺术馆等一批文化设施,力争做到一区(县)一馆一中心区、一镇一文化站一广场一公园、一村两室(广播室、文化室)。三是要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为抓手,在城市环境上塑造城市文明。要加强城市规划,优化城市布局。把规划覆盖到村镇,建设既具有乡村自然特色、又具有城市风貌的生态村镇。要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脏、乱、差和乱摆乱卖问题。要加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四是要以创建文明区县、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培育文明市民为基础创建文明城市。要唱响时代主旋律,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民间艺术等都要围绕文明城市的创建来创作,围绕加快汕头的发展来开展。要认真总结好、宣传好、弘扬好“关微精神”,营造一个良好的互助互爱的社会风尚,为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推动汕头全面振兴和崛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黄志光最后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创建文明城市,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责任,要充分依靠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抓检查、抓监督、抓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蔡宗泽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创建省文明城市,是汕头市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粤东工作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汕头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提高汕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都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各级党政和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合力推进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努力实现各项创建目标。并通过争创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努力把汕头市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出席会议的还有市直和中央、省驻汕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和文明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