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要闻原创报道滚动新闻热点专题广东时政要闻权威公告新闻现场地市热点政谈新闻精选地市招商中国高层动态反腐快报人事动态 时评南方观点焦点话题点评广东国际国际快递国际军情名人轶事社会网络人生社会百态法治社会港台经济民生市井百态新闻人物
食品新闻
再冷几天广州将无菜可卖 益力多:糖多也不会改配方 生煎肉馅竟是致癌猪乳房? 学生送礼竟送安全套口香糖 五粮液:谁说我偷税了?! 广州人喝不起万绿湖水 吃得太烫太饱小心得癌! 女人不得不吃的抗衰保健品 冬天吃什么保暖又补身? 这十种食物帮你长结实肌肉
金湾区污水处理费上调至0.81元/吨
2009-10-13 10:29:10 来源: 珠海特区报网络版  暂无网友评论
浏览字号:  | 打印本页 | 通过Email推荐给好友:

  近日,记者从金湾区有关部门获悉,金湾区污水处理费全新征收标准从本月1日起开始实行,居民生活污水、行政事业性污水、工商服务业污水的处理费全面“涨价”,分别调整为0.81元/吨、0.95元/吨和0.90元/吨。

  据介绍,金湾区自2005年6月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调整前的收费标准(2006年6月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0.4元/吨,工业企业达标0.52元/吨(未达标0.56元/吨),行政事业、经营服务、特种行业用水0.56元/吨。而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是: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81元/吨;行政事业性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95元/吨(其中学校教学用水按居民生活征收标准执行);工商服务业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90元/吨。

  据了解,金湾区此次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将实行分片逐步实施,三灶片区的污水处理费从本月起实行调整后的新标准,平沙、红旗将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情况而定。目前,相较于珠三角其他城市、县城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除江门市外,金湾区实行的标准最低。

编辑:钟素萍

作者:李栋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南方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南方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