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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4 09:31:46 江门日报网络版
近日,江门市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为期一年的专项工作。这是中央纪委等10委部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而部署的一项全国性工作,目的是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建设节约型政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省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我市迅速建立了市纪委、市外侨局为召集人,市委组织部、市府办、科技局、监察局、财政局、外经贸局、审计局、国资委、人事局(外国专家局)参加的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专项工作各项任务和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上级因公出国(境)的各项管理规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联席会议制定了《江门市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方案》,明确了专项工作的任务和分工,重点是对照中央规定,重新审核上报200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压缩不必要的团组和人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经费预算审核审计,监督检查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
市纪委领导在联席会议上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充分认识专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把好审批关,共同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同时,要通过专项工作加大宣传教育,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中央有关政策和外事管理规定,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带头遵守因公出国(境)的各项规定;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并实施责任追究,确保我市的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实习编辑张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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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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