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纲要》)的精神,根据《关于珠江三角洲九市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法明电[2009]2号)的具体要求,我市已正式启动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纲要》精神的衔接,体现清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特将我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整理成《江门市现行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名称目录表》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哪些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保留及其理由;哪些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修改及其理由;哪些规范性文件应当废止及其理由。
征求意见工作截止到2009年7月20日。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可采取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传真的方式反馈意见:0750-3273893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江门市法制局(邮政编码:529031)。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mfzj@jmswsf.com(来源:中国江门政务之窗)
(实习编辑 林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