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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5 00:00:00 来源:
河源市对抢占水电资源的投资商亮“红牌”
未履约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南方网讯(记者何逊特约记者骆祥星)河源市对抢占水电资源的投资商亮出“红牌”:迟迟不投资开发的投资者的水电项目开发权将按有关规定收回,重新进行招商,以确保水电招商项目真正发挥效益。
据悉,此决定是市政府根据市水务局对全市水电招商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大检查后作出的。目前,《关于全市水电项目落实情况的通报》以河府办函的形式下发给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
据了解,河源市水电招商签约项目存在较突出问题:一是个别投资商有抢占水电资源的倾向;二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较慢,投资商开发前紧后松,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三是部分县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服务意识不强,对招商项目落实跟踪不紧,监督力度不够。
市水务局在2月中旬组织的专项检查结果表明,截至2月中旬,全市去年以来签约总投资22.8亿元的25个小水电项目中,已履约项目24个,履约率达96%;履约项目共到位资金12818万元,完成投资7176万元。据了解,河源市签约的25个小水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5.36万千瓦,计划在3至5年内建成投产。
目前,和平县的园潭电站、东源县的长潭梯级电站、紫金县的亚公角电站、连平县的黄板坑二级电站等8宗项目进度较快并已开工。这些项目投资者已按合同要求,将项目可研阶段所需设计费划入所在地的水政主管部门或勘测设计单位,缴纳前期勘测设计费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
另外,和平县的东水电站、连平县的九连电站等6宗项目已立项并正在初步设计,龙川县的龙潭电站、和平县的园湖电站、紫金县的沥口电站等6宗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报送省水利厅和省计委待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