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5-28 08:24:40 南方日报网络版
作为珠三角和东深供水工程水源地的万绿湖和东江等水源保护区,今后将不再受到畜禽污染的滋扰——近日,河源市政府出台方案,将禁止在上述地区养殖畜禽,并对现有养殖场户限期迁移。
近日颁布的《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畜牧业的意见(暂行)》要求,“2008年10月底前,各地要以县区为单位,科学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完成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制订政策保护好禁养区、限养区农户的利益,引导农户发展其它产业”。
对禁养区的划分标准,该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作了明确规定:“禁养区:主要指万绿湖、东江等水源保护区,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取水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该区域禁止养殖畜禽,对现有养殖场户限期迁移”。同时,在国道、铁路以及中小河两侧500米范围内区域的限养区,限制养殖畜禽,禁止审批养殖用地,对现有养殖户逐步迁移。
据悉,至2011年,围绕生猪、家禽两大产业,该市将新引进或培育2家规模大和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级龙头企业和3家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该文件要求,必须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把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行“农、牧、渔、沼”结合等多位一体的生态养殖模式,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严格执行畜牧业发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编辑:吴珊)
|
| |
| 作者:
记者/甘超强 特约通讯员/黄少立
|
|
【编辑信箱】【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