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3 08:53:08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全市住房困难家庭约7.7万户,八成在海珠越秀荔湾
●经适房拟实行租售并举,2010年保障型住房可供需平衡
●廉租房建设规模将大幅提高,专家建议保障住房无缝对接
广州要建“首善之区”、“宜居之城”,首先要让百姓“有居”,然而,到底还有多少人未能实现“有居”,政府要做做到心中有数。
低调的“低调办”(即: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办公室)正默默从事着这份艰巨而枯燥的工作。去年底,广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展开历史上首次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的全面调查。近日,调查接近尾声,本报获授权独独家披露最新结果。
且不论调查结果如何,社会各界对调查本身都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真实的调查数据是政府施政的根本,能否根据最新新变化修正政策方针更是检验政府施政能力的重要一环。愿这次大摸底,使为政者找到实现百姓“有居”、城市“宜居”的“金钥钥匙”。
本报讯 随着最后一批数据的录入,广州历史上首次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的调查已接近尾声。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初步统计,全市共有77171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政府为了推行这次调查投入15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就达到500万元。调查获得了全市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意向和经济承受能力等重要数据,为广州下一步调整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获悉,广州市保障型住房建设规划将面临一项重大的结构调整,就是大幅度增加廉租房的建设比例。相应的土地问题也会随之调整,政府将把中心城区闲置土地优先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广州还首次明确考虑经济适用房的租售并举政策。
老城区重灾
逾八成困难家庭在海珠越秀荔湾三区
最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海珠区分局18楼的会议室里堆放了100多个纸箱,全区23000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资料按照不同街道和社区分门别类,整齐存放。这是广州历史上首次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的调查。市国土房管局希望通过这次普查,知道全市究竟有多少家庭需要住房保障,而这些家庭又抱有什么样的住房期望。
调查从去年12月开始,前期包含住房困难家庭自行申报和入户调查两个阶段。全市5000多名调查员深入130多个街道(镇)、约2700多个社区居委会逐一入户调查;今年3月调查进入后期数据录入与成果编制阶段。
本次调查范围为:广州市十区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上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的家庭。这个条件剔出了广州现行住房保障规定中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等限制性条件,已超出目前广州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围。调查显然希望建立更全面的住房困难家庭档案。
根据初步统计,广州十区共有8.4万户家庭申报了这次调查,符合条件的约有7.8万户。此外,增城市和从化市住房调查也与市辖十区同步进行,但在保障范围上结合当地情况有所不同。
从调查结果中可以发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呈现出集中分布在海珠、越秀、荔湾等老城区的特点,三个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占全市总量的84%.在接受调查的家庭中,大多数家庭需要廉租房保障,而其中大多数家庭希望政府能够在一两年内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目前,这次住房调查的统计数据已经提交给研究机构进行分析,调研报告将会在一个半月后完成。
困难户“缩水”
14万户变7万多户;调查客观真实性获肯定
2006年广州市政府曾委托科研机构做过一次万户住房状况调查,采用抽样的方法分析推算出广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14.9万户。而这次调查得出的数据是7.7万多户,几乎只有政府此前预估数量的一半,是漏掉了大批困难家庭,还是全市住房条件在这几年有了巨大改善?这个差异引起了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注意。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教授指出,调查方法不同是造成上述差距的主要原因,“即使设计得再精确,抽样调查的准确程度也是不可能和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相比的。”
两年前的万户调查的结果曾给这次普查带来了一定压力,在申报阶段,政府部门一度认为申报的进度不理想,并把申报期延长了20天。“我们认为应该不会漏很多,毕竟这个调查和住房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有住房保障需要的家庭不可能不参与这次调查。”专门为这次住房调查成立的市级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认为这次调查的结果是客观、真实的。
“当然也有个别漏掉的,比如有些人申报了但由于当时不在广州没有接受调查,但这部分估计只有几百户,所占比例很小。”陈琳教授告诉记者。
前景趋乐观
根据规划保障型住房规模基本能满足需求
本次住房调查的初步结果给广州市限期解决全市的住房困难问题增强了信心。广州市长张广宁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表示“2010年基本解决广州市城镇户籍人口住房困难问题”。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也可以发现,广州保障型住房规模和需求之间基本平衡。
按照此前颁布的《广州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十一五”期间,广州规划建设政府保障型住房900万平方米,总计11.43万套。
2006、2007年广州市保障型住房已完工和已开工的建筑面积超过190万平方米,可供应住房3万套,加上2008年计划开工100万—180万平方米的保障型住房,累计可供应保障型住房5万—6万套。而新近公布的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中,广州还将开建158万—200万平方米的保障型住房。
如果按照此次调查掌握的约7.7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计算,目前广州开建或计划中的保障型住房总量已经接近实际需求,2010年以前达到与需求相应的住房保障规模并不成问题。
困难户吁多建廉租房
房价高企,现有租赁补贴政策不过杯水车薪
调查揭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结构矛盾首先表现在廉租房的保障方式上。此前国家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中,提倡通过“补人头”即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指导处处长黄信敬告诉记者,从调查情况来看,群众的需求和意愿还是想让政府提供更多廉租住房。政府部门将根据群众的需求和意愿来编制和调整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教授指出,租赁补贴在当今房价高涨的情况下已经意义不大,住房困难家庭担心拿到补贴后到市场上依然租不到合适的房子。
广州市社科院房地产跟踪研究课题组组长欧江波也主张推行实物配租,而不是发放租赁补贴。他认为,把房子租给困难家庭,更有利于监控。如果发放租赁补贴,由于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可能会有人挪用或骗取补贴。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广州市保障型住房建设规划将考虑进行调整,将大幅提高廉租房建设规模。相应的土地问题也会随之调整,政府考虑把中心城区闲置土地优先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
“夹心层”求租经适房
经适房拟租售并举,照顾未达廉租房条件的困难户
近年来,广州一直致力于构建面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住房梯级消费和供应体系,具体分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高档商品房。目前这套结构已经初具规模,但这次住房调查发现了梯级结构还存在着层次衔接问题。
调查发现,在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中,有一部分人达不到廉租房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他们希望能够承租一些租金比廉租住房贵但比市场租金又便宜的经济适用房。
按照广州目前施行的管理办法,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7680元以下的家庭才可以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而高出这个收入标准的家庭只能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来改善住房条件。但即使按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来计算,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也要18万元,这对于很多收入刚过“7680”这道坎的家庭来说,依然是一笔可望不可及的“巨款”。
“住房保障一定要实现无缝对接,让不同层次的人都能获得保障。”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分析指出,如果住房保障中只有廉租房和销售型经济适用房是不完善的。
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正在统计7万多户住房困难家庭中希望租赁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数量,以作为研究下一步政策的依据,首次明确考虑经济适用房的租售并举政策。
本次住房调查范围
●居住地为市辖十区
●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上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
注:调查范围超出目前广州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围
穗保障型住房建设进度
2006、2007年:已完工、开工的保障型住房面积超过190万平方米,可供应住房3万套
2008年:计划开工的保障型住房100万—180万平方米,累计可供应住房5万—6万套
2009年:将开建158万—200万平方米保障型住房
(编辑:吴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