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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7 13:45:42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在佛山市上学的困难工伤职工子女,有望获得500元的资助;如果考上大学,则可获得1500-3000元不等的助学款。记者获悉,佛山市总工会将拨付55万元,用于全市今年下半年的工伤探视帮扶工作,9月底前完成其中的困难工伤职工子女助学项目。
工伤困难户获500“读书费”
据悉,佛山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把工伤探视帮扶工作,作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市总工会还建立了工伤职工档案,对工伤职工伤残、就业、生活、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记者了解到,市总工会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今年下半年工伤探视帮扶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中拨付55万元,用于全市今年下半年的工伤探视帮扶工作。本项专项经费的主要内容包括子女助学、生活援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主要对象为享受低保或临界低保的工伤职工、工伤外来员工。
其中,子女助学主要针对在佛山工作的工伤致残10级以上的外来员工:有子女在佛山的公办或民办小学、初中、高中就读,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每个家庭可获资助500元;子女今年考上大学(大专)的,凭正式录取通知书,每人可获资助1500-3000元。
今年工伤致残有扶助金
此外,今年发生工伤致残10级以上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工伤职工,按人均500元标准可获得300至1000元生活扶助金;对于今年发生工伤致残且正在医疗期的工伤职工,根据其伤残程度,按人均1500元的标准可获1000-2000元的医疗救助金;今年发生工伤需要仲裁或诉讼法律服务又未得到政府法律援助的伤残职工,按人均3000元的标准也可获得1500至4000元的法律援助金。
据悉,这项工伤探视帮扶专项经费将在2008年春节前完成,其中困难工伤职工子女助学项目会在2007年9月底前完成。
(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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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刘文俊 实习生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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