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6 10:02:58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根据《东莞市综合整治摩托车工作方案》要求,从9月1日开始,东莞市将分区域、分时段、分阶段地限制摩托车上路,并且全面取缔摩托车载客营运。那么摩托车在哪些时段可以上路?大量报废摩托车怎样打击处理?哪些“摩的”司机可以得到资助补贴?公务摩托车包括哪些?限摩后公共交通能否满足市民出行需要?两天来,记者就这些问题专门采访了东莞市“治摩办”和东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结合《方案》予以了进一步解答。
早晚交通高峰摩托可上路
据介绍,根据《方案》要求,2007年9月1日起,除全天禁行区域外,东莞市区环城路范围内(环城路—莞穗大道—万高路—沿江路围成的区域,不含所指道路),在每天9:00至16:00,20:00至次日4:00禁止摩托车行驶。
东莞市治摩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东莞市公交配套尚未完善,部分市民生活出行对摩托车的依靠程度仍比较高等实际情况,为了照顾民生需求,东莞市“治摩办”决定采取过渡性的做法,分区域、分时段、分阶段限制摩托车通行。也就是说在每天4:00至9:00,以及16:00至20:00这两个时间段,摩托车可以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除全天禁行区域外)上路。
之所以决定在早晚两个交通高峰时间段允许摩托车上路,主要考虑到方便骑摩托车上下班的市民,用摩托车送小孩上学的市民,以及骑摩托车送煤气罐、买卖新鲜蔬菜的市民。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公交配套尚未完善给市民带来的出行麻烦。
“兼职摩的”不在补贴之列
据了解,东莞市政府出台的“摩的”司机转型就业资助补贴办法,即对靠搭客谋生的“摩的”司机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转型就业资助补贴(具体方案还未公布),并不是所有的“摩的”司机都可以得到资助补贴。
在7月4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这个问题,东莞市治摩办副主任卢伟琪介绍,符合条件的“摩的”司机必须是靠“摩的”为生的本地居民。如果是一些本地居民在工作之余去载客营运,这种情况就不在享受资助补贴之列。
根据治摩办初步统计,如果每个东莞的全职“摩的”司机补偿到位,市政府大约要花费1.5亿元来帮助这些全职“摩的”司机转型就业。所以东莞市“治摩办”对全职“摩的”司机的审查确定十分严格,并且从去年就要求交通部门和社区做了详细登记造册。目前登记在册的全职“摩的”司机也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果不符合条件,附近居民可以举报。
此外,对于各镇中心区域限制摩托车的范围划定,目前正要求各镇“治摩办”结合各镇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但是禁行时间原则上应当和市区的禁行时间一致。各镇中心区域摩托车限行方案制定后,将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通告。
出台措施加快公交发展
针对一些市民担心“治摩”后可能出现市民出行难的问题,东莞市人民政府今年四月出台了《东莞市财政扶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加快公交优先发展的进度,加大财政对公共交通的扶持力度,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东莞市交通部门及有关单位将具体落实以下便民利民措施: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群体优惠乘车给予财政补贴;对公交企业因市、镇政府要求增加班次和线路而需要新购置的车辆,财政给予补贴银行贷款利息;公交企业因油价上涨造成的经营成本增加,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新增、调整部分公交线路,增加大站车、区间车、高峰车、专线车运行班次和密度,延长线路营运时间;加大市区环城路以内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投入;研究“一元公交”等经济实惠的公交收费实施办法;积极做好线网分布、客流需求的调查和分析工作,优化和完善中心城区公交线网,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做好营运班次的调整工作;加快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对有条件增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进行规划,进一步加快非机动车道建设,逐步增加包含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
骑报废摩托上路者将被吊销驾驶证
目前东莞市有10万辆左右的报废摩托车依然在城市道路上“奔驰”,存在着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昨日记者获悉,为了配合“治摩”工作,交警部门将用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报废摩托车上路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的司机,不仅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车辆驾驶人罚款1000元,并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交警部门呼吁摩托车达到报废期的市民,抓紧时间到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
据交警部门统计,到今年8月底,东莞市达到强制报废期(13年)的摩托车累计将达16.5万辆(其中市区约3.5万辆),扣除过户迁出、私自报废等情况的报废摩托车,交警部门估算,目前东莞市达到报废期的摩托车有10万辆,但是目前全市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不到2000辆。而2006年东莞全市发生涉及报废摩托车交通事故39宗,造成2人死亡,64人受伤。
据介绍,交警部门近期将加大对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查处力度,对于上路行驶的违规报废摩托车,一经发现,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车辆驾驶人罚款1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若是报废摩托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还要承担连带责任。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摩托车达到报废期的所有人应抓紧时间到交警支队车管所(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68号、即东城区下桥水果批发市场旁边)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具体业务咨询电话:22291131、23087795.
如何收购东莞摩托车?
在7月4日下午的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东莞市“治摩办”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欢迎、鼓励外省、广东其他地区的个人和单位到东莞来收购东莞本地摩托车。消息见报后,有数名读者拨打本报报料电话询问在东莞如何开展收购摩托车工作,就此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东莞市“治摩办”。
据介绍,外地来东莞收购摩托车的单位,首先要到东莞市经贸部门进行审批,具有相关资质,才能够大量收购东莞市民提前报废的摩托车。如果是个人收购,必须和摩托车所有人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并且要到东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和迁出手续,即:过户后,注销原摩托车的车牌号,然后到收购人户籍所在地重新入户。
公务摩托车包括哪些?
据介绍,为了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对经批准的公务摩托车,暂时允许在禁行区域通行。但必须控制总量,严格管理。东莞市“治摩办”将另行制订公务摩托车管理规范,报东莞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除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摩托车以外,邮政、供电、报刊、电信、燃气等部门特定业务专用摩托车以及其他抢险、救灾专用的摩托车也有望纳入公务摩托车范围。
公务摩托车将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公务摩托车所在的单位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避免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
办理机动车注销(报废)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等);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
7、根据新规定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
(编辑:冯怡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