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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6 14:39:35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11月22日报道了市环保局将现金奖励举报违法排污市民的消息。记者昨日(25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奖励金额确定后,将于每个月15日和30日汇总提交市财政局,申请用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举报人的有效账户。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8宗有效群众举报中,有3宗是关于企业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相关举报人将获得罚款额的80%;7宗是有关企业私设六大污染工序,相关举报人将获罚款额的50%;其他8宗则是有关直排或偷排工业废水,相关举报人将获罚款额的30%.市环保局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落实奖金发放。
据了解,目前针对相关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奖励金额也将同期确定。届时,环保局将以转账方式进行奖金结算,而不再要求举报人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同时,环保局表示,将进一步扩大举报途径,拓展社会监督网络,加大环保执法处罚力度,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面加强企业环境监管。
■案例
工厂铺暗管偷排废水
10月16日,一名市民电话举报虎门镇路东村某金属制品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接报后,环保执法人员又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擅自违规使用污水处理设施,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便用暗管排至厕所化粪池内,再用潜水泵抽出,通过埋在水泥地面下的软管向厂外排放,偷排方式十分隐蔽。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处,并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根据规定,该举报人将可获得最高8万元的奖金。(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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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见习记者田玲玲 通讯员赖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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