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虽然增加了义务教育经费,但离义务教育事业的基本需要仍有相当大的差距,目前经费投入不足仍是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的突出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6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情况。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所到之处,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是经费不足。主要表现在: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普遍不足。按规定,学生缴纳的杂费应全额用于公用经费,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仅财政预算内基本没有安排公用经费,连杂费收入也常被挪用于发放教育津贴、补贴和改造危房、偿还债务等,导致一些农村中小学无法正常运转。
——农村学校危房改造中,中央和省的专项补助远远不够,资金缺口很大,且没有稳定来源。
——实现“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基本上确保了中小学教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但仍然存在拖欠教师津贴、补贴的现象。
——“普九”欠债严重,已成为县乡政府和学校的沉重负担。欠债问题已经影响到这些学校的正常运转,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债主封校门、校长被打等现象。
路甬祥说,造成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投入机制不规范。农村税费改革后,以前支撑农村教育的两大经费来源——农村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被停止,结束了农村教育多年来靠向农村要钱来维持学校运转的历史。在新形势下,国务院实行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从目前情况看,这一体制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面临许多新的问题:
——相当一部分县级政府缺乏足够的财力,管理体制的调整不能解决义务教育经费总量不足的问题。
——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缺口很大,而转移支付所能提供的支持力度有限,加上转移支付中没有明确义务教育经费的比例,难以化解投入总量不足的问题。
——各级政府在新的管理体制中的责任还不够明确,目前省级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除制度原因外,一些领导干部对普及义务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教育经费使用不合理。经费使用不合理和被挪用,使经费不足的问题雪上加霜。
路甬祥说,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教育经费应由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中政府公共投入所占比例;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承担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尽快找到解决“普九”债务的办法;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活费的责任。(编辑: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