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这种方式讨工钱实在不妥(实习记者 李洪亮 摄)
南方网讯 前天(17日)下午在长春某建筑工地,一民工因为没拿到工钱,便爬上塔吊。在30余米高的塔吊上曝晒了4个多小时后,正要接老板派人送来的钱时,手抖动了一下,40张百元大钞天女散花般飘落下来。顿时,塔吊下哄抢一片。
工人:老板撵我们走 还不给工钱
14时,记者赶到现场,一穿蓝色T恤衫的中年男子站在离地面30余米高的塔吊上,大喊“还我1.7万血汗钱”。数十人在塔吊下围观,110巡警105警区和南关区南岭派出所民警正在现场维持秩序。民工李大爷说,爬上塔吊的周志林是该工地木工班班长。半个月前,周志林从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带着30多名木工来到工地,和工地一名姓费的承包商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工钱按楼层完工量支付,从第二层算起,盖完第二层支付工人该层楼工钱的70%,盖完第三层支付该层楼工钱的100%。
李大爷说,费经理催他们干活,却不给足够的建筑材料,而且没有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设施。8月15日,费经理找来另一批工人,欲辞掉周志林他们,工钱却分文不付,连路费也不肯出。现在费经理不肯露面,工人讨钱无门,周志林无奈只好走这一步。他12时爬上塔吊,现在晒得要掉下来了,可费经理还没露面。李大爷说,该工地招来一批工人后,干了半个多月活,就以种种理由辞退,而且不给工钱,然后再招一批,这样的事已有三四次了。
承包方:没履行合同不能给工钱
15时30分,一中年女子开车来到工地塔吊下边,拿出一口袋钱,让木工小李送上去。这名中年女子自称是费经理的妹妹徐丽娜。小李爬上塔吊,给了周志林1.3万元。5分钟后,另一木工小刘又送去4000元,小刘说:“周志林接钱时,手一直在抖,我使劲塞在他手里,可是钱还是掉了下来。”40张百元大钞纷纷落下,有的挂在树上,有的随风飘出很远,被路人拾走。一些工人攀越栅栏哄抢,现场一度失控,也有一些好心市民把拣来的钱交到民警手里。
徐丽娜说:“工人消极怠工,干活慢完不成工期,周志林答应每三天就给工人付一次工钱,可是合同中并没有这一规定,这是周志林自己不兑现承诺。”徐丽娜说,工人没有履行合同,没有完工,而且到现在只有半个月工期,不可能支付他们全额工钱。承包方已经答应给每名工人180元钱,徐丽娜否认不给工人充足的建筑材料。
民警:影响恶劣 要严肃处理
16时,一工人爬上塔吊,将体力不支的周志林背了下来。此时,周志林已经不能行走,长春市南关区南岭派出所将收回的散落钱款交给他,然后将其带回派出所审讯。一民警说,民工以此种方式讨要工钱,扰乱社会治安,要严肃处理。一市民表示:该民工已经采取了极端方式讨工钱,再哄抢他的钱,实在有些不讲究。(编辑: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