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经过41年的沧桑变化,雷锋精神褪色了吗?
这位22岁普通士兵的理想与信仰,是否还能够为我们今天的时代提供有生命力的精神滋养?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当下为什么会对这种精神有如此多的争论甚至非议———我们原来不是笃信不疑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它又是如何远离我们的?这种远离对于社会的和谐进步,福耶祸耶……
在学雷锋活动纪念日提出对这种“纪念”的意义的一连串追问,是因为我们正身处一个社会环境和价值观念都急剧变化的时代,如果不能厘清雷锋精神的本质与价值,很可能终将远离“纪念”的初衷,遗忘其精神力量所在,把一种推动的努力渐渐演变成形式主义的“作秀”。而这种“作秀”及其导致的怀疑和厌倦,在目前的现实生活中似乎还有泛滥的苗头。
一个人的行为被视作群体榜样,其品质被尊崇为集体向往的“精神”,一定是因为他的行为、品质被全社会迫切地认同和需要着。毛泽东等政治家发表题词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学习时如此,今天我们省察“纪念”有无必要和“纪念”效果如何,同样应该以此为依据。
当前,对于“学习雷锋精神”的动摇和诘问,其实无非来自一种观点:雷锋“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生信条,与新时期“承认个人利益,张扬个人价值”的社会观念之间水火不容;而以主体“利己”为前提的市场经济规律,既然已经全面深刻地影响中国的社会生活,人与人之间也必然确立一种与之一致的关系。
但是,持此论者或者忘记了:雷锋并不是得了神喻而忘我的圣徒,无论是他的助人为乐还是他的钉子精神,都源自一种朴素的感情———对国家、人民、党和人民解放军的热爱。他自小失去双亲,因为新中国成立而逃脱被奴役的厄运,有这样的热爱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雷锋视自己投身的事业为个人价值归属,从帮助他人、回报社会中得到最真实的快乐,这怎么能说是“失去自我”的愚忠和盲从———与那些在私欲和贪念中放纵、沉沦的灵魂相比,他更清楚自我的利益和价值。因此,雷锋精神如此长久如此广泛地被中国人接纳和崇敬,并不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纪念和宣传,而是因为它与中华文化中最宝贵的善良、真诚、勤劳以及“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传统一脉相承,它体现了一种对生活、对他人、同时也是对自我的热情和责任感。
以这种热情和责任感为内核的价值观,我们该抛弃还是该继承,显然是不言而喻的。
当然,精神的继承并不意味着行动的简单模仿。雷锋精神的活力,只能来自于全体社会公民的热情和创造力。目前我们对雷锋精神的疑惑和讨论,可能正是对其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的探究与发展。实际上,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己”与“利他”也几乎算得上协调发展的两条腿———没有社会的整体幸福感,个人利益只会淹没在市场风险的浪潮中;而这种整体幸福的达成,除了自我奋斗作推动力以外,还需要更多个体之间的协调和帮助。市场经济最发达的美国,不是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私人基金会和非盈利性公益组织吗,我们又为什么羞于承认蓬勃发展的志愿者活动与雷锋精神之间的联系呢?
是的,我们吃过不假思索地信仰的苦头,但是,把雷锋精神不假思索地虚无起来,代之以功利主义,同样是危险而有害的。(编辑: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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