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据显示,自1991年以来,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的数量一直在增加,到2002年,农村外出务工的人数达到9400万。按现有的耕作水平计算,农村仍有1.5亿劳动力富余。如此庞大的剩余劳动力,他们的就业、生活在激烈市场竞争的环境中,随时可能落入“无工作、无收入、无保障”的“三无”境地,给社会的稳定带来极大的隐患,也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具体来说,农民工流动存在以下问题。
1.农民工整体上在城市中处于受社会排斥的状态。
农民工遭受的社会排斥可分为如下几类:劳动力市场上的制度性或非制度性限制;合法的工作、居住、受教育等权益难以得到保护;难以享受恰当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脱离或部分脱离了在农村社区的社会关系网络,但又难以在城市建立新的社会关系网络,从而不能满足正常的社会心理需要,以及从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得发展的资源,难以融入城市社会。
2.现有的农民工管理与服务体制存在“输出地-输入地”间的空档。
农民工群体的最大特点是流动性。这种流动性对现有的体制提出了两点挑战:一是传统的城市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是针对城市人口而设置的,不适应数量大、流动性强的农民工群体;二是城市的管理体制是针对本地人口设置的,与越来越多的跨市、跨省流动的农民工群体不配套。
3.农民工群体的现状与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相适应。
自2000年开始,国家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政策发生了一些积极的变化。这些变化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对城乡统筹就业的强调;二是积极推进与农民工相关的配套改革,如就业、保障、户籍、教育、住房、小城镇建设等。目前,学界普遍认为,要解决发展问题,就要解决“三农”问题;要解决“三农”问题,就要加快城市化步伐;要加快城市化步伐,就要加强城乡劳动力流动,使更多的农村人变为城市人。虽然农民工在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地位,但是他们却在城市中遭受社会排斥;虽然他们是一个亟需服务与帮助的弱势群体,但是针对他们的管理与服务体制不仅不完善,而且还存在政策上的空档。
解决农民工问题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之间有很大的关系。其一,如果农民工长期遭受社会排斥,这说明经济的快速增长并没有使农民工及其家庭受益,社会依然是不平等的;其二,农民工的不利境况也难以保证城市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农民工的高犯罪比例就是证明;其三,如果农民工得不到有效保护,那么可能出现的结果是,城市实现了发展,而受损害的农民工被当成负担又摔回输出地和农村;其四,如果解决不好农民工问题,那么在加快城市化过程中又会出现一个庞大的贫民阶层,成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其五,如果不能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那么输入地与输出地之间会出现剥夺与被剥夺的关系,而不是先发展地区带动后发展地区的协调发展。(编辑: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