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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邑:农民通过合作医疗“都市就医”回乡报销
2006-04-10 09:37:32
新华社网络版 记者 王汝堂 任清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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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山东手足外科医院康复出院的山东省临邑县临南镇河沟村农民邢有福,凭新农合医疗证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领取了5880元转诊医疗补偿费。 到目前,这个县已有187名参合农民自主选择转诊到大城市的大医院就诊,获得合作医疗补偿金近33万元。 据了解,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参合农民只有到县、乡定点医院就医才能获得补偿。由于很多患有重大疑难疾病的参合农民在定点的县、乡医院医治不了,所以必须到更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就医,花费很大,但受政策制约得不到补偿。 为使患重大疑难疾病的参合农民享受到高水平的治疗,临邑县于2005年年底推出了参合农民可选择转诊到大城市的大医院看病的新政策:经定点医院会诊确定的重大疑难疾病患者,可自主选择转诊到大城市的大医院就医。出院后,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报销。
(编辑:卢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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