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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外加工合同招商?当心暗藏诈骗陷阱!
2008-01-30 14:35:58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暂无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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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白云警方接群众报案后经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一个发外加工合同诈骗团伙,抓获实施诈骗犯罪的团伙成员7名,经初步调查,被骗事主有40多人,涉及全国大部分省市,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

  送货时,厂方“走佬”

  2007年6月份,家住浙江上虞的骆先生在家里上网时,了解到广州市白云区“粤信电子工艺品厂”有发外加工一次性笔芯的业务。于是骆先生专程来到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找到该厂,经与该厂经理黄×辉洽谈,双方谈定共加工笔芯2万支,加工费价格为0.48元/支。随后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了产品交付时间、要求等,并由骆先生向厂方交付16000元的押金用于领取加工材料。6月19日,在收到厂方托运的材料后,骆先生立即组织工人加紧生产。一个星期后,笔芯全部加工完成,骆先生立即致电厂方经理黄×辉,得到的答复是可以发货并前来广州结算加工费。7月2日,当骆先生再次前往该厂时,发现上址已人去楼空,经咨询工商部门,才发现该厂根本没有注册,心中焦急的骆先生于是立即报警。

  产品不“合格”?没收押金

  2007年11月初,湖北武汉的刘女士浏览国内某知名商业网站时,看到一条由广州市“穗盈服装辅料厂”刊登的发外加工笔芯、吊珠、测电笔、服装辅料等产品的广告,厂方声称当地工人少、场租贵、人工高,寻求外地合作伙伴加工手工商品。

  12月6日,刘女士即动身前往该厂,并和该厂经理杨×(假名)签订产品加工合同,双方约定:加工费为0.65元/支,2008年1月5日前交货,验收合格付清加工费并退还押金,如果合格率达不到90%,每支笔芯扣1元损失费。刘女士交了2万元押金领回4万套笔芯原材料回家试产。24日,刘女士将加工好的笔芯带到广州市“穗盈服装辅料厂”,一名自称为检验员的男子在抽取一批笔芯查看、书写后,声称刘女士加工的笔芯合格率很低,并以笔芯书写不流畅为由要求刘女士留下货物、赔偿损失费6000余元。见此情形,刘女士坚持将产品带回再加工,直到2008年1月8日获悉“穗盈服装辅料厂”涉嫌诈骗已被警方查处才恍然大悟,而此时,刘女士共损失押金及加工时的各种支出达3万元。

  经白云警方审理查明,2007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辉(30岁,广东人)、武×香(女,32岁,江苏人)等7人相互纠集,先后以“广州锦发礼品工艺厂”、“白云区粤信电子工艺厂”、“广州市穗盈服装辅料厂”等虚假公司通过网上发布发外加工信息,以高额加工费等优厚条件骗取事主签订加工合同,如加工笔芯0.65元/支、串珠9元/米、测电笔3.8元/支等,在事主交纳数千至数万元押金后,又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没收押金或卷款“走佬”,采取打一枪换一炮的形式不断更换公司名称、地点,多次实施诈骗犯罪,至2007年11月该团伙被警方摧毁,已有40多名事主被骗,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提醒

  作案手法特点有五

  警方披露,此类犯罪作案手法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互联网或各种媒体对外发布加工信息,有的借助商业网站,有的甚至专门开设有自己的公司网站,产品主要包括五金、文具、工艺品等,且加工项目均为手工制作,鼓吹技术含量低、投入少、风险小、回报高。

  二是与加工方签订合同并要求交纳一定的押金(或定金),约定验收时以公司制定的标准自行检验,而不是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少数公司会采取派人协助试产的方式,让事主顺利通过第一次产品验收,以此为饵诱骗事主上当。

  三是待产品加工完成后,验收时以各种理由声称产品不符合公司标准,拒绝回收产品退还押金,甚至要求赔偿,并借机索回加工方所持有的合同。

  四是寻求的作案目标以外地人员为主,且个案诈骗金额一般不是十分巨大,均为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部分损失较小的事主,考虑到路途遥远,发现被骗后往往只有自认倒霉。

  五是公司规模不大,一般只需数人即可,有正规办公场所,少数还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在一个地方存在时间一般不超过2、3个月,频繁更换公司名称和办公地点。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寻求商业合作的同时,也要注意仔细甄别。因为在该类案件中,一直到交货验收阶段之前一切看起来都合理合法,直到交货遭拒或发现对方“走佬”,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因此广大市民朋友在承接发外加工业务前,可到当地工商、公安机关查询所合作的公司成立时间、是否有正式营业执照、有无投诉或举报反映该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等,避免遭受损失。

(编辑:冯怡驹)

记者刘中元 通讯员姚俊南 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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