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官员语出雷人,“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热帖引起极大关注。业主拍录法院执法被拘,被告知“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此言一出,立刻遭到网友拍砖。习惯性执法,或许是大实话,但我们真的已经习惯了吗?
据广州日报报道,6月中旬,枣阳市5位公民被拘,其中马某被拘15天的理由是,“非法用摄像机录制法院的执行活动”。马某去当地法院找院长理论,却被告知“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马把详细对话记录发到论坛上,引起极大关注。
习惯性傲慢: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枣阳法院的“习惯性”做法动力从何而来?“我可以摄你,你不可以摄我”,多少让人感受到了一个以法律制定者、裁判者和执行者自居的数权合一的霸气:公权在手,谁敢摄我?正如有网友在新闻跟帖中说,“只许你点火,不许我点灯”。也有网友认为枣阳法院有些“防卫过当”了。
枣阳法院的“习惯性”傲慢多少也藏着些心虚,不少网友质问:法院到底怕什么呀?有网友说,除非法院的执法行为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怕因为群众拍摄而“泄露天机”,这让人不能不产生法院执法中可能存在违法问题的联想。
“习惯性执法”,你习惯了吗?
据广州日报报道,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摄影或摄像只是一种客观记录活动,公民的此种权利不能被公权力任意剥夺。但是在此次事件中,这种“权利”实际上被“习惯”夺走了,网民大呼:我们不习惯!
有搜狐网友说,他们习惯了,但是我们不会习惯深深体会官字两张口的深刻含义,坚决执行“不能拍、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说、不能想”的“五不能”政策。连法院都是法盲了,中国还有懂法的地方吗?公理何在?公民无此权力?无须公众监督?无须舆论监督?
另有网友也表示了他的“不习惯”:枣阳市人民法院的行为是一种合法权力变异的结果,这种不合法律和规定的“习惯”又怎么能成为一个权力机关的习惯呢?又有谁能去习惯这习惯?
编辑:蔡晓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