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周杰“撞车门”又有新进展。昨日,据《新京报》报道,有关本月2日周杰驾车与出租车相撞的事故,事发时“行驶速度”的鉴定意见已出炉:周杰所驾奔驰车“瞬时速度高于78.8公里/小时”,专业律师称周杰涉嫌超速行驶。
周杰开车大概不像他打太极那样缓着来。
周杰“撞车门”又有新进展。昨日(25日),据《新京报》报道,有关本月2日周杰驾车与出租车相撞的事故,事发时“行驶速度”的鉴定意见已出炉:周杰所驾奔驰车“瞬时速度高于78.8公里/小时”,专业律师称周杰涉嫌超速行驶。至于周杰是否酒后驾驶,目前尚未有定论。另据媒体报道,出租车所属公司称交管部门将不迟于30日前将最终事故鉴定报告给他们。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致电周杰经纪人王剑哥,电话却是其助理接听,称王正在开会。对于事故相关及公司意见,该助理称“都不清楚”。“撞车门”发生至今,周杰经纪公司一直未向媒体做过任何回应。
据报道,北京市交管局交通事故鉴定中心对两车事发时“行驶速度”的鉴定意见书中称,“出租车与奔驰车碰撞前的瞬时速度不低于24.0公里/小时,不高于32.2公里/小时。奔驰车碰撞前位于其制动拖印起点处的瞬时速度高于78.8公里/小时。”
事发路段属双向四车道,没有限速标志。但专业律师表示,法律规定“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加之“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的交通规定,事发时周杰涉嫌超速行驶。
目前,北京市交管局尚未公布最终的事故责任认定。
编辑:蔡晓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