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年18岁,揭西县人,涉嫌婚姻诈骗于11月14日被羁押于五华县公安局看守所。
坐在笔者面前的陈某,大大的双眼,戴着手铐的双手极不安分,跷起二郎腿,不时换着坐姿,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陈某说,在被抓前的1个多月里,经“媒人”介绍,她共参与“相亲”3次。
10月中旬,陈某经老乡高某介绍在深圳认识了蓝某,后来又认识了一个姓庄的老年妇女,3个女人就合谋共演骗婚闹剧。在蓝某和庄某的教唆下,陈某频频与人“相亲”。第一、二次“相亲”,她们没捞着什么好处,直至11月1日的第三次“相亲”才有机会。
11月1日上午,庄某带着陈某在五华县转水镇与男子李强(化名)相亲,双方一拍即合,当天陈某与庄某等人就在李强家中吃午饭。饭后,庄某向李强的父亲提出要给1000元媒人钱。心存戒备的李父却提出,必须见到陈某的父母才给钱。
11月2日下午,陈某与庄某、蓝某(冒充陈某母亲)及一中年男子(冒充陈某父亲)等人再次来到李强家。晚饭后,冒充陈某母亲的蓝某便与李强的父亲商量起聘金的事来,最后商定6900元,先付6000元。蓝某从聘金中抽出2000元给陈某,与庄某等人离去,陈某就留在李家。
从11月2日晚上起,陈某在李家住了下来。头几天,陈某均与李强同床共眠,后发现李强有生理缺陷,就与李强的姐姐同睡。卧谈时,陈某一不小心就将事情真相告诉了李强的姐姐。
事情败露后,陈某欲私了,李家表示陈某若能拿回6000元的聘金就了事。陈某分得的2000元钱,已寄1300元给爷爷,自己也花掉一些,还剩下350元,陈某便把这350元还给了李家。陈某电话联系庄某、蓝某等人,表示要讨回李家付的聘金时,却被她们臭骂了一顿。
李家见聘金要回无望,就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在李家仅住了十几天,“新娘”陈某于14日下午被五华县公安局转水派出所传唤。经讯问,陈某对参与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晚,陈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据陈某说,她母亲已逝世7年,父亲再婚后外出务工很少回家,她平时与爷爷生活在一起。她初中未毕业,就到广州、惠州和汕头等地打工,但没挣到钱。在蓝某和庄某等人的教唆下,就走上了骗婚的邪路。(编辑:胡曼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