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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何如此冲动,将水果刀刺向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宿舍同学?仅仅是因为被扔掉的那双臭袜子吗?
8日凌晨,武汉工程大学大一男生龚某因自己的臭袜子被室友贺某扔掉,在宿舍内与对方发生争吵,在推搡过程中,龚某随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刺向室友的腹部,结束了贺某未满20岁的年轻生命。
昨日,笔者来到武汉工程大学泰塑学生公寓6栋708宿舍。这间曾发生过命案的宿舍显得格外安静。
「血案起因」
一双臭袜被室友扔掉
昨天中午,笔者赶到该校泰塑学生公寓6栋时,案发地点708室的铁门紧闭。透过门缝,可以看到里面地面上的一摊血迹。据隔壁宿舍的同学介绍,前日零时左右,宿舍都熄灯了,突然听到708室传出争吵声。
几分钟后,该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大一(3)班班长袁某的寝室被敲开,“贺××被捅了一刀”。袁某赶紧跑到708室一看,贺某捂着腹部躺倒在地,浑身是血。一旁失手的龚某神情慌乱。来不及细问,班长袁某领着几个同学将贺某抬下楼,送往医院。众人将伤者抬到公寓门口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同心派出所的警车正好巡逻至此,见状忙将伤者抬上车,送往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但当日凌晨3时许,伤者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随后,龚某被警方带走刑拘。据其交待,几天前,贺某就嫌他两双袜子太臭,给丢进水盆里泡着。7日晚上,龚某发现自己最后一双臭袜子被贺某扔出窗外,顿生怒意,遂与贺某发生争吵,并在宿舍里互相推搡。最后龚某顺手抄起放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朝贺某腹部捅了一刀。
龚某突如其来的举动,将另外两个室友惊呆了。室友赶紧打电话报警,又将班长袁某叫醒。慌了神的龚某这才稍稍冷静,随同学们一起将贺某送去急救。
「同学痛惜」
两同学原本关系友好
“太不值得了!”同班的陈某为两位出事的同学感到痛惜,“本来都是挺随和的两个人,现在因为这么点小事,一个年纪轻轻就丢掉了性命,一个却意气用事犯了命案。”
“贺××很开朗,喜欢运动,跟我们一起打球时遇到磕绊碰撞什么的从不在意。”陈某说,贺某今年19岁,将近1米八的个头,班上的篮球队长,是个阳光男孩。班长袁某也说,贺人缘挺好,上学期还被同学们推选为班上的组织委员。
龚某的性格则稍为内向,21岁,湖北麻城人。记者从班长袁某处得知,龚1米7的个头,“平时挺老实的”,跟大家相处得也还好,上大学以来也从没什么打架斗殴的劣迹。据与二人相熟的同学表示,他和死者贺某平时的关系挺好的,“经常一起吃饭、打球,出去唱歌什么的也都一起。”
就在出事当天中午,还有人看到他们俩下课后一起回来吃饭,路上说说笑笑的。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龚××突然这么冲动,一切太突然了。”班长袁某说,这两天班上的气氛很沉重,大家心里都不好受。他表示,等事情平息了,可能会组织大家悼念死者。他还表示希望媒体和社会能对死者理解和尊重,不要伤害同学们和死者家属的感情。
前天上午,得知噩耗后,死者贺某的父母及以前的老师从老家天门赶到武汉。因悲痛过度,贺的母亲几次晕了过去。贺的老师惋惜地说,贺某性格开朗,成绩优秀,去年考入大学,还是班里的宣传委员。
笔者就此事咨询武汉工程大学的校办及保卫科,校方表示目前正与贺的父母商谈处置此事,不方便向外界表态。而龚某已被当地公安局刑拘,接受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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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数学系学生自习室刺死同班同学
前天上午11时左右,云南师范大学突发一学生伤害事故,该校数学学院2004级学生乔荣(男)在教室自习时,被同班学生胡平(男)用水果刀刺伤,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故发生后,该校数学学院领导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告学校保卫处,随即,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对乔荣同学进行抢救,该校保卫处人员也及时赶到并保护现场。乔荣同学经120急救车送往昆医附一院全力抢救无效身亡。胡平也被民警带走。
事故发生后,该校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事故处理小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此事并对乔荣同学的家属进行接待、安抚,并将此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目前,公安机关正调查此事。
当天中午,记者赶到现场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数学学院门口,20米长的路上布满血迹。据了解,这些血迹是两名学生发生冲突时留下的。
一名目击者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上午11时左右,一名男学生手扶左肩伤口,流着血冲进学院1楼办公室,进来后就晕倒在地,血不停地向外流,老师、学生立即救护。之后,伤害他的男学生刚好站在门口,他也没跑,手上拿着一把普通的水果刀。接着,保卫科的人过来把他控制住。目击者说,为什么会发生冲突大家都不知道。
记者赶到医院时,医生正在抢救伤者。据了解,经过80分钟抢救,伤者由于颈动脉被刺破,最终离开人世。
专家视点
心理不成熟行为易过激
近年来大学生杀害室友的新闻频频见于报端。让人在悲痛之余不禁要问,为何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会如此冲动,频频伤害身边的同学?
对此,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高级心理咨询师张晓琴教授认为,很多学生在小学、中学期间只是面对学业,多和家人生活在一起,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导致自我安全意识过强,很少考虑他人的感受。一旦到了大学,他们独自面对生活中的事务,与他人交往时会很难适应,表现出心理上的不成熟,容易冲动,出现过激行为。
她表示,家长和老师要注重对孩子进行全面教育,特别是人格上的培养,教育他们多换位思考,多为他人着想,学会与人相处。
笔者采访了一些武汉的在校大学生,多位学生均表示,同寝室与室友之间也曾因为一些“袜子”、“电灯”之类的小事情闹过些摩擦,但忍一忍,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就可解决,不至于闹到拳脚相加。武汉大学2004级本科生成希对此表示:“大学寝室里,每个人的家庭背景、生活习惯都不一样,室友之间偶尔闹闹小矛盾也很正常。对于我们来说,这种集体生活的经历本是培养个人性格的好机会,闹成这样实在是不应该。”
律师说法
可能面临至少10年徒刑
对此,广州明镜律师事务所伍艳萍律师表示,由于暂时没有证据显示龚某与贺某在之前曾有深仇大恨,双方只是在争吵互相推搡中,龚某顺手拿起水果刀刺中对方,期间并未有证据显示龚某是故意要致对方于死地,即故意杀人。因此,伍律师认为龚某属于故意伤害致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说,如果故意伤害致死罪名成立,则龚某将面临至少10年有期徒刑的法律惩罚。
网友热议
应学会理性处理矛盾
21CN网友:既然住在了一个宿舍里,就是兄弟,尽管会发生一些小矛盾,也要理智的解决,任何时候都不要过分冲动,冲动的结果只会给双方都带来伤害。
山西运城网友:不是袜子有多重要,这只是年轻人那时的一种心态,认为自己的东西别人不经过他的同意就给动了、扔了,心里生气。悲剧并不是必然要发生的,冲动的惩罚———学校应该好好教学生应该如何做人,如何与人相处。
深圳罗湖网友:从小应注意孩子心理素质培养,在城市的独生子女基本没有单独与小伙伴玩耍的机会(在学校有老师严管、在家有父母庇护)从小缺乏自我学习与人相处、解决争端的环境。单纯靠父母、老师的说教,对孩子心理成长是一大缺失!
(编辑:赵殿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