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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6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国务院小礼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总结交流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经验,部署2008年扩大试点工作。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组长吴仪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吴仪表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对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都具有借鉴意义,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制度性安排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是坚持低水平起步,先试点后推开;
三是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四是坚持中央和地方各负其责。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国务院正在抓紧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组成。其中,建设医疗保障体系,重点是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相互衔接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象“三张网”,共同构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已经建立。通过扩大试点,完善政策,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今年,要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完善政策年、加强管理年”,争取有新的突破,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逐步到位,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各项制度更加协调,基金安全,管理高效。(编辑:冯怡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