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频频发生的情况,陕西省政府日前宣布,将通过三项措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保证所有劳动者劳有所获。
陕西省近期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全省使用农民工的建设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不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甚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采取惩罚措施,严重的要吊销其营业执照,不准他们进入市场,还要追究其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都将设立工资拖欠举报电话。对农民工举报的拖欠工资问题,每一件都要认真进行追查。劳动部门要监督用工单位及时发放工资,即使确有困难,也要想办法让农民工拿到工资,或制订一个清欠计划。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建设厅要加强对使用农民工的建设单位的管理。把好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关,让农民工有一个稳定的劳动关系,从源头上保证农民工的权益。同时要督促用工单位认真执行《劳动法》等有关规定。
据陕西省副省长巩德顺介绍,目前陕西进城务工农民约302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8.5%。外出务工收入在农民现金收入中占相当大比重,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编辑 李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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