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国务院日前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出地政府要积极配合流入地政府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禁止在办理转学和返回原籍就学手续时收取任何费用。
这一意见要求,流出地政府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建立并妥善管理好外出学生的学籍档案。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比较集中的地区,流出地政府要派出有关人员了解情况,配合流入地加强管理。
意见还提出,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编辑:张颖)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