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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电监会昨日(11日)下发通知,取消国家此前出台的对电解铝、铁合金和氯碱企业的电价优惠政策,同时调整差别电价收入用途,将电网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专项用于支持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
据发改委网站公布的消息,电网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将全额上缴地方国库,专项用于支持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工作。
通知称,本月20日起全部取消铁合金行业的电价优惠,电解铝行业的优惠价原则上年内,最晚明年取消,氯碱行业的电价优惠原则上是明年内取消。各地没有按照要求取消优惠的,发改委将调减电力建设规模及相应的电力项目,调出规划的电力项目不予办理核准手续。
三部委要求,电网企业已经收取但尚未上缴中央国库的差别电价收入,改为全额上缴地方国库。各省级地方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研究制定差别电价收入的具体管理办法,促进差别电价政策和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
2000年至2005年,发改委调整电价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解铝、铁合金、氯碱企业用电价格比其它工业企业平均每千瓦时累计少提价约2分钱。
通知还表示,今年第4季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将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情况;电网企业提高、降低或变相降低标准向有关高耗能企业收取差别电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地区或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提请国务院通报批评。
(编辑: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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