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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扩大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覆盖面,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推行两年多以后,国税总局进一步敲定这项工作在全国推行的时间表。从明年起,高收入行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税务机关将向实行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单位的每个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的通知指出,从明年起,随着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的进展,将逐步扩大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范围,向实行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单位的每个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通知指出,到2007年底,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的单位,将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8年底前,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30万元以上的单位,将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到2009年底,全面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该通知同时强调,国内各级税务机关将加强对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评估和检查,特别是对当地高收入行业、人均扣缴额明显低于同行业水平、代扣代缴零申报户等单位,应作为今后个人所得税评估和检查的重点。税务部门应分析其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关注其有关银行账户、往来款项、职工福利等信息。
税务总局此前公布的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成1678亿元,增收373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完成926亿元,增长35.4%,增收242亿元;储蓄利息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增长也在15%左右。
(编辑: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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