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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和《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修改后的《不起诉案件标准》规定,因生活无着偶然盗窃等五种情形不起诉。
据了解,原《不起诉案件标准》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修改后的《不起诉案件标准》规定,符合上述相对不起诉的质量标准部分,同时具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依法决定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属于一般参与者的。
律师: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宽容
据北京晨报报道,针对《不起诉案件标准》,张燕生律师认为:“这几款情形,对老、幼、穷困等弱势群体有着法律上的倾斜和道义,我认为是很有意义的。”尤其是对没有生活来源的穷人给予一定的照顾,还是比较罕见的。在《不起诉案件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对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符合不起诉的标准。张燕生律师认为,贫困人群在生活所迫的情况下进行轻微的侵财性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不属于必须予以惩处的范围。从人性化角度讲,这类人的犯罪动机是情有可原的,如果社会能够原谅他,比惩罚他的效果可能更好。目前,最高检此项标准,就细化了不起诉的情形,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宽容。
网友:如何判定生活无着落 该规定一出,立即引起了网友激烈争论。网友135.*说怎么判定一个人生活无着落?网友阳光明确说我们需要的是法制社会,不能一味强调以人为本。让那些小偷有恃无恐,老百姓更无安全感。轻微犯罪也是犯罪,犯罪就要依照法律处罚。衣食无着落的就要看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坚决不同情懒惰的人。网友58.104表示赞成,并表示其中的“群体性事件”一项,为很多讨说法的民工及寻求公正的弱势群体予以最起码的人格尊重。
(编辑: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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