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乱港暴徒正在成为恐怖分子

2019-08-15 09:56 来源:南方网

  8月13日晚,香港机场发生的一幕,让人们对“乱港”暴行的愤怒再次升级!

  从8月12日起,大批非法示威者涌入香港机场,导致香港机场陷入了瘫痪状态,很多人不得不滞留机场。13日晚,环球时报旗下环球网记者付国豪在香港机场被非法示威者围困、禁锢、殴打,直到14日凌晨0点20分,他被香港警队救出。

  当被暴徒绑住手脚时,他说:我支持香港警察,你们可以打我了!

  在特区政府发言人14日凌晨的回应里,可以看出,事态还要非常糟糕:

  昨天自下午起大批示威者在机场集结,瘫痪机场运作,严重影响出入境旅客,已远超和平示威行为。到晚上,有暴徒行为变本加厉,分别包围及殴打一名旅客及一名记者,并阻止救护人员将该名旅客送院。警方到场处理事件时,多名暴徒更袭击警务人员,严重威胁警务人员人身安全。

  这些暴力行为远超文明社会底线,令人发指,特区政府予以最严厉的谴责。警方一定会严正追究,将涉案者绳之于法。

  暴力殴打记者和旅客,围堵普通乘客,用自己的观点绑架所有人,这些行径早就超出了和平示威的范畴。

  牛津英语大词典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为了一己政治目的,对别人特别是平民,采用非法的暴力和恐吓手段。

  所以,香港机场的这一幕不是恐怖主义,又是什么!

  “自由与民主”,只是这群人的口号,早就背离了实质。谁能寄望靠这些人口中呼吁的所谓“自由与民主”,会是自由民主?谁敢相信?

  香港问题的最开始,是一起杀人案,香港需要修改《逃犯条例》,这本来是为了堵上法律的漏洞。此后,在6月9日,20多万名香港青年走上街头,口里呼喊的是“反送中”的口号。两天后,13个人开始24小时绝食,要求香港政府撤回修改的《逃犯条例》。随后,开始有示威者喊着“反送中”,向警察展开攻击,并试图冲击立法委。6月15日下午,特首林郑月娥宣布暂缓修例。

  但是你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有示威者又喊出了“全面撤回送中,我们不是暴动,林郑下台…… ”等要求。自此,事情不断升级,更多的人被煽动起来,更大规模的游行,后面的事情,相信大家都看得很多了:暴力冲击立法会,暴力袭警、伤警,冲击中联办、玷污损毁国徽、国旗,阻挠地铁运行,殴打普通过路人,挖持不同意见议员的祖坟、涂写侮辱性的语言,煽动罢工……直至造成香港机场瘫痪、围殴记者!

  问题是,回到事件的最原点,暴徒们、示威者们口口声声反对的“送中”,到底出现在哪里?

  台湾主持人黄智贤在仔细研读了《逃犯条例》后,在社交媒体上就发出这样“六问”:

  1.香港修改逃犯条例,没毛病!让在大陆、台湾、澳门犯了杀人、强暴、劫机等37项罪刑然后逃亡香港的人,可以被引渡回犯罪地审判,错在哪里?

  2.决定可否引渡的权力,从立法会改成法庭,跟全世界一致。把决定引渡与否的权力,从政治人物手里回归法官,请问错在哪里?而且是香港的法官决定,香港特首只有请求权。决定权可是100%在香港的法官手里,全世界哪个国家不是由法官决定?

  3.不修改,是要让香港人可以到北京、上海、台湾,杀人、放火、奸淫、掳掠,都不必受法律制裁?

  4.37条允许引渡的罪名,都是“万国公罪”。性侵、谋杀,不用引渡?没有跟言论、民主、示威、出版示威有关的罪。

  5.连电脑犯罪、内线交易都排除在这个条例的修订了。这样还不够?还不行?

  6.跟2014年的台湾的“反服贸”一样,其实就是“反中”,其实就是人一独,脑就残;其实就是外国势力。

  她说,如继续推行现行的《逃犯条例》,香港人在台湾作奸犯科、杀人放火后潜逃回香港,台湾当局束手无策,香港警察亦执法有限。她特别提到,根据现时的修订方案,表达不同政治意见、涉嫌电脑犯罪如网络诈骗等都不会被移交,那么,“反对的人究竟在怕什么?!是‘反送中’,还是‘反中’?”

  一语道破“反送中”实质!

  在越来越清楚的报道中,在外交部、港澳办的回应中,不难看出外部势力的影子。他们的目的也很明确,搞“颜色革命”,最终让香港投向西方怀抱,对中国大陆形成政治、经济上的打击。

  颜色革命的结局,看看乌克兰、看看突尼斯、看看叙利亚,颜色革命并没有给这些地区带来真正的民主,反而使这些地区在混乱无序的泥淖中沉沦——教派部族冲突升级,国家陷入权力真空,“伊斯兰国”趁乱兴起,一些国家长期战乱,难民危机随之爆发。

  “激情革命”过后,这些国家连虚假的民主也消失了,只留下一个无法收拾的烂摊子。

  而那些“废青”们,到底有没有好好读过《逃犯条例》?究竟条例里的哪一条,让他们感觉到威胁了香港的“自由与民主”?更为可笑的是,将条例抹黑成“恶法”、并跑去美国告状的反对派人士李铭柱,在1998年,他可是第一个敦促特区政府去和内地谈移交逃犯协议以及刑事司法互助的!这样的“两面性”更加暴露出,所谓“反修例”、“反送中“根本就是个借口而已!

  什么都可以是理由,什么都不是理由!

  暴徒!恐怖主义!不能容!

  来源:“玉渊谭天”公众号

编辑:林涛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