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先锋风采
邹碧华: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
啃硬骨头、过急流险滩,这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苦行。面向改革的荆棘之路,邹碧华敢趟险滩、率先探索,甘当“燃灯者”,点亮司法体制改革的前行之路。
邹碧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级法官。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在赶赴司法体制改革座谈会途中突感不适,送医院抢救终告不治,生命定格在47岁。
2014年7月,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拉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大幕。邹碧华去世之前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是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也是上海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团队中的核心一员。
“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必须要有担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邹碧华说。
为了提升法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建立法官员额制,即法官占队伍编制总数的比例限定为33%。而长久以来,法院内部“混岗”模式导致法官基数普遍高于员额比例。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初期,不少年轻法官,特别是广大助理审判员,担心员额控制会使其今后的职业发展前景变得渺茫。
如果是“论资排辈”,推行的阻力也会相对较小,但邹碧华始终坚持严格标准、择优入取、宁缺毋滥的改革方向,主动承担压力。在拟定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初期,邹碧华就对全市法院的审判力量进行了全面摸底,带领团队对上海所有法官近五年的办案情况进行测算。
邹碧华非常注重数据的科学性,认为衡量一个法官的水平不能单单“计件”,因为“简易案件占用时间较短,疑难案件可能占用法官很多的精力”。为此,邹碧华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旨在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摸底结果显示,年轻的助理审判员在实际审判工作中承担了大量工作,这成为制订方案的基础事实。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浩荡征途中,邹碧华始终秉持坚定的法治信仰,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他的名字,铭刻在改革的丰碑上。
库尔班·尼亚孜: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
“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库尔班·尼亚孜。”当这样的评语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响起时,库尔班·尼亚孜热泪盈眶、百感交集。他说:“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我的今天,更没有祖国边疆地区教育翻天覆地的变化。”
库尔班·尼亚孜是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依麻木镇小学校长。他16年如一日,在祖国边疆地区推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用教育为孩子们搭建起一座通向现代文明的桥梁。
父亲为他取名“库尔班”,是希望他做一个像库尔班·吐鲁木一样的人。
“毛主席曾接见过库尔班·吐鲁木大叔,因为他爱党爱国、甘于奉献,我也要向他学习,成为新时代的‘库尔班’。”库尔班·尼亚孜说。
库尔班·尼亚孜是依麻木镇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因为没有语言障碍,大学毕业后,他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可当他回到家乡,看到的却是乡亲们贫穷的面貌和落后的思想。
“语言不通是制约边疆地区发展的最大障碍,决不能让它再困扰下一代,必须要让孩子们学好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库尔班·尼亚孜说。
2003年,他拿出全部60万元积蓄,在依麻木镇创办了幼儿园和小学。
学校自行编写中华文化教材、开设国学课堂、设立孔子像、教孩子们读唐诗、唱京剧、练书法……库尔班·尼亚孜要让孩子们从小在心里种下民族团结的种子,加深他们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感。
教育是光,光明多了,黑暗就少了。16年来,他创办的依麻木镇小学为近100个家庭困难的学生免除学费,累计培养了1000多名学生。
库尔班·尼亚孜说:“我们的教育事业,就是要让孩子们走出封闭的天地,走向外面的世界,用知识改变命运。”
张飚:维护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
面对疑难案件时,认真办案、维护公正是张飚的职责所在,也是他一生的信念与坚持。在他看来,“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伤害了当事人,更有损法律的威信。”
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曾是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普通的检察官。遇到在押人员的举报和申诉时,他总说“有申诉咱就得当回事,件件都要有回应”。从事政法工作30余年来,他始终保持着一颗“维护社会公正”的初心。
2007年,张飚到石河子监狱巡视检察时,见到了浙江张氏叔侄案主角之一的张高平。从此,他与这个案件联系在了一起。
五年多时间里,他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疑点问题,搜集证据线索、反映案件疑点,推动了案件再审。最终,2013年,蒙冤多年的张氏叔侄被改判无罪。
张氏叔侄案的重审、改判增进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更对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2011年退休后,张飚仍然没有闲下来,全国各地群众来信、来电不断。每次看到群众的诉求,他都感同身受,希望群众的合理诉求能早日得到依法解决。群众称他为“张青天”,可他认为,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
“认真工作,更要用心工作”是张飚的座右铭。他反复强调:“不要让群众等,必须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
“退休后与群众交流过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这说明我们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也为改革开放再出发打下了坚实基础。”张飚说。
“检察官要运用好手中的法律武器,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损害人民群众的权益。”张飚说。
张月姣:对外开放法制建设的实践者
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张月姣获得改革先锋称号——对外开放法制建设的积极实践者。
拿着沉甸甸的奖章,74岁的张月姣声音哽咽:“这是对几代人涉外经济立法所做工作的肯定,是给予外经贸战线工作人员的荣誉,也是对在国际机构工作的中国同事的奖励。我只是他们的代表。”
一批批涉外法律法规从无到有:“外资三法”、外贸法、反倾销反补贴条例、涉外经济合同法、公司法、民法通则……张月姣是40年中国涉外经济从无法可依到法律基本健全,再到依法治理的见证者和推动者。
40年改革开放,中国更加积极拥抱和融入世界。这一进程也在张月姣的人生中留下深深烙印——
参加了历时12年的中美、中欧知识产权谈判,历时13年深度参与中国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谈判……她还是第一位在世界银行担任法律顾问的中国人,第一位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局中国籍局长,第一位在西非开发银行担任董事的中国人……
2007年11月,经世界贸易组织151个成员政府一致通过,张月姣当选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成员,成为中国历史上首位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大法官”。
“我代表中国法律人的国际形象。”张月姣说,从上任那天起,她就时刻提醒自己:经手的每一份报告都要对当事方负责,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只要是她经手的案子,每个报告的每一个主要条款为什么要这么写,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在世贸组织工作的8年多时间,张月姣曾经参与40多个上诉案件的审理,作为庭审法官参与了20个上诉案件的开庭审议,作为首席法官主持了10个上诉案件的开庭审理。她经手的案件,从来没有人对其公正性提出过任何质疑。
专业、公正、勤奋、认真,张月姣因此获得了“铁女人”的称号。
如今,张月姣已年逾古稀,却依然对改革开放满怀激情。她还倾尽心力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用自己的知识、经历和信念感染和带动他们投身改革开放事业。
综合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