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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1月份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今年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
“限塑令”1日正式实施,掌声好评与争议质疑相伴而来。颁布“限塑令”旨在“环保”,“禁白”是中国政府削减“白色污染”作出的努力。但是,实际上谁在为环保新政买单?收费版的塑料购物袋就能限制“白色污染”?小小的塑料袋引发了各界的热议。
[专家声音]
环保成本不应转嫁消费者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谢庆奎教授表示,颁布“限塑令”是出于环保的考虑,政府是在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这点无可非议。但政府必须投入一定成本,不能一心想着“环保,不管其他”而忽略公民和商家的切身利益,把成本转嫁到商家和公民身上。“政府应该与商家合作,共同承担‘环保’和‘限塑’成本,制造环保塑料袋,免费给公民使用。”
也有专家指出,有偿使用塑料袋实际操作起来“难度极大”,难就难在“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绝非易事”。
限塑可望减塑2/3
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日、韩、法等国家的经验以及中国国情,我国实施塑料袋收费后,全国塑料袋的使用量有望减少2/3,一次性塑料袋的回收率也将大幅上升。
收费所得应用于环保
北京地球村减少塑料袋联盟的顾问池田武说,他曾经帮助厦门大学举办过“无塑料袋日”活动,当天使用塑料袋收费一角钱。结果,原本一天3500个塑料袋的用量减少了3000多个,减少幅度在85%左右。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也举行过这类的活动,塑料袋的减少幅度也在八到九成。他认为对塑料袋收费是减少塑料袋使用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而且收费所得不应该由超市所有,而应作为政府收入用于环保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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